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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专科批次录取后不再安排征求志愿
发布时间:2008-8-6 13:41:40 作者:记者 齐榕 来源:东南快报

昨天,福州市高招办下发通知说,福州高考考生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8月9日-10日。专科批次的志愿卡(三)必须在8月10日下午5时前交到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逾期概不接收。

据了解,今年我省首次实行本、专科分开填报升学志愿,目前本科所有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已结束,下阶段是专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参加高考的考生如果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理工类、文史类专科批次(含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志愿。

要提醒考生的是,文史类与理工类不能跨报;普通高考与高职单招不能跨报;体、音、美考生可兼报理工(或文史类)高职高专志愿。各批次志愿不能混淆,哪一批次的志愿应相应填在哪一批次栏目。填涂完卡后,考生要认真核对,学校或招办收卡时也应核对考生号和姓名填写(填涂)是否正确。交卡的考生签名,严禁他人代签。非考生本人交志愿卡不得接收,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交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另外,专科批次录取后不再安排征求志愿,调整为9月中旬新生报到后根据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再次组织填报专科补充录取志愿,具体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17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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